三个丫鬟和下人们都各有说词。
丈夫也说他昨天就下乡收租去了,刚刚才匆匆从田间赶回。
官府的人一番问话后,没得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然后求助于包拯。
包拯问三个丫鬟,来府里做事多长时间了?
一个回答说十年,一个说七年,还有一个说半年。
然后,包拯就表示,他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凶手就是死者的丈夫。
这让官府的人全都大吃一惊。
这应该不太可能吧?
哪有丈夫亲手掐死自己的夫人的啊!
丈夫也连说冤枉。他怎么可能会杀死自己的夫人?
然而,包拯自然有他的推理和证据。
首先,丈夫说他昨天就下乡收租去了,然后刚刚才匆匆从田间赶回来。
但是,他的身上现在非常干净。衣服上,裤子上,鞋子上,连一点泥土都没有。
这实在是不像一个匆匆从田间赶回来的人。
所以,丈夫说谎了。
然后第二,死者脖子上有明显的拇指印。
而且,印痕还有些奇怪。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凶手的拇指上带着一枚扳指。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
官府的人将其取下来,然后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
印痕完全吻合。
这几乎就已经是铁证如山了。
只是,为什么呢?丈夫为什么要这么做?
包拯也给出了答案。
他手指向那个说来府上做事只有半年的丫鬟说道,“就是因为她。”
原来,包拯注意到,那两个分别来了十年和七年的丫环,所用手绢还是布手绢。
而这个才来半年的丫环,所用的手绢却是丝绸的。
那么,为什么一个才来半年的丫鬟,所用的手绢会比人家来了七年、十年的人更好?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就是这个丫鬟和老爷,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有染。
包夫人这个时候替丫鬟号脉,发现丫鬟已经有孕在身。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
丈夫暗中勾搭上了丫鬟,还让她怀上了身孕。
为了让丫鬟上位,以及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丈夫铤而走险,掐死了自己的夫人,并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丈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一切都如包拯分析的那样。
至此,案件结束。今天的更新也没有了。
虽然没有了,但所有的读者们已经看得相当过瘾了。
精彩啊!
没有借助任何现代刑侦手段,仅仅只是靠观察与推理,就将案件完美解决了。
硬要说的话,这才是真正的推理破案啊!
丈夫全身上下非常干净,手指上的扳指,以及三个丫鬟所用手绢材质的不同,这些毫不起眼的地方,看在别人眼里,与本案不会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看在包拯眼里,这些就是一处处,能够让案件真相大白的线索。
这种抓住一点点蛛丝马迹,然后慢慢分析、推理出事件真相的过程,无疑让人看得非常爽、非常过瘾。
其他那些推理破案作者,为什么写不好古代背景下的推理破案?
就是因为他们无法让主角通过一点点蛛丝马迹,慢慢去揭开整个案件的真相。
他们非常欠缺这方面的能力。
但是现在,通过这一个案子就能够看出,李闲鱼在这方面有着非常强的能力。
这让所有读者都相当的兴奋。
现在,那些说审猪案没什么大不了的家伙们,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