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心怀不轨的男修那么多,李让没想到自己竟然还真的被噬月给挑中了。当然了,他要是真的把心头的那点龌龊想法给干了,怕是自己不被噬月宰了,也得被把她当成心头肉的所有修士给剁成碎肉沫生吃了。
“你的眼里没有活人的光。”噬月说,“我喜欢。既然不太想活,那就每次都让你殿后!”
真是个变态的女仙,我也喜欢!李让点了点头,于是就这样成了噬月的手下。
女神之所以是女神,就是因为你离她有点远。
呕。李让被噬月的某些习惯给恶心了不知多少次之后,终于明白了自己和噬月之间的差距,那就是,除了长得不一样,其他的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差别,甚至噬月在某些方面比某些男仙还要更像个男仙。
所以,每次执行完任务回来,看到有些偶遇的男修对着噬月吹口哨,李让都会在心中脑补一幅那个男修被一头健壮的饿狼蹂躏的画面出来,这也是噬月组其他男仙的一种特别的恶趣味。
至于老婆,李让当然是想要的,只要性格不像那个抢劫过自己的恶毒女仙就行,那种蛇蝎心肠的女仙,就是长得好看,除此之外,简直就是一只披着女仙外皮的十字熊!
罢了罢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李让收回了思绪,嘿嘿的笑了笑,他反正是听出来了,自己这个白捡来的便宜娘子竟然还是一个医修的天才哟!
赚大了赚大了,以后战场受了伤还能在她怀里撒个娇啥啥的,啊哈哈哈哈!李让简直美得冒泡了。
噬月满怀同情的看了李让一眼,虽然噬月也不太了解楚筝的为人,但是,几乎是在一瞬间做出人生重大决定并且坚决执行到底的女仙,不是二傻子就是二愣子,不是二愣子就是二疯子,若是连二疯子都不是,那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无论如何,反正这个妞不是李让这个只知道干活和杀人的白痴能摆平的。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噬月摇了摇头,不管了,反正李让是跑不出人家姑娘的手掌心了,只要她别坏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战场之上杀机四伏,受伤都是家常便饭一般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无论灵修还是剑修,对医修都有一种纯天然的喜欢。楚筝既然是个医修,看样子还是一个天才医修,那么对于仙界来说就一定是个好事。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闹了!”城主灵素发话了,“楚筝姑娘暂时作为城主府的专用医修,把这个女魔修治好再说!至于其他的话,日后再讲!”
“遵命!”所有的医修们都拱了拱手。
“噬月大人!”灵素仙子对着噬月拱了拱手,“刚刚楚筝姑娘也跟我说了一下这个魔修的情况,现在不宜将其挪动。可是,晚上我怕有魔修过来行刺,唯恐府兵难以应对,可是我这也有点脱不开身。您看,要不要就借着这个屋子,请您将就一晚?生活所需的一切物资,我都给您安排好,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