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解释,许易释然了。的确,不会有人蠢到在此处动武,当下,任由那人遮挡,招出了钢爪。
那人接过一只细细在手中摩挲,呼呼的热气,几要将面上的黑幕冲开。
“果真是那物,阁下实力非凡,老朽佩服,连开智中期的血蝠妖王都丧在你手中,实在可敬可畏。此物老朽相中了,愿以莽牯珠相换,佩戴此珠,能避万毒,即便不慎,剧毒入血,服之立解。当然,大千世界,万花万色,老朽若说能解尽天下之毒,必是诳言,但可以这么说,除非是天妖中的上三品那个级数的妖物之毒,此珠皆可解得。”
“甚好!本座换了!”
那人大喜,便要伸手来抓钢爪,却被许易避开,那人笑道,“老朽太急,太急了,见谅。”话音方落,手中多了一粒雪色珠子,顶上串着一根缚蛟绳,朝许易递来。
许易道,“不急不急,先弄清了两件东西的价值,再换不迟!”
此话一出,矮小黑袍人心中猛地一掉,暗骂道,“还以为能蒙一笔,没想到却是他娘的一只老狐狸。”
“阁下不言,莫非不同意,若是有异议,本座绝不勉强!”
说罢,许易拔腿便走。
“阁下何急,老朽岂是占人便宜之辈,按你的法子来便是!”
一语道罢,心中却在滴血。
半盏茶后,许易拒绝了一波又一波的尾巴,再度和矮小黑袍人聚齐。
许易心中震惊到了极点,万没想到血蝠妖王的两只爪子,竟是这般的值钱。
十五万金,足足十五万金,三颗天雷珠也不过这个价钱,他实在想不通,一对钢爪怎的如此值钱。
说来,还是许易见识太小。
当今之世,人道大昌,妖物多避在深山老林,出世极少,尤其是开智期的大妖,多年不曾问世。
许易所得的这对血蝠妖王双爪,乃是血蝠妖王最犀利的看家宝物。
血蝠妖王的修为,堪比气海境巅峰强者,这对钢爪,完全可类比气海巅峰强者手中之血器。
而钢爪乃大妖一身精血所化,其珍稀程度,远在血器之上。
姜南浔的一柄金枪,便卖了二十万金,这还是无溢价的,这对大要妖本命精血所化之钢爪,被叫出十五万金的价码,的确算不得离谱。
而那颗莽牯珠显然也非凡物,竞出了八万金的高价。
矮小黑袍人苦了脸道,“不公平,阁下的妖王钢爪,因其稀缺,溢价太多,真正的价值,却未有此数目,阁下不会按此数目,售与老朽吧!”
“自然不会,本座岂会强买强卖!”
许易冷笑道,“没关系,阁下不愿承担溢价,本座承担就是,待本座将这对钢爪卖与他人,再来向阁下溢价购买莽牯珠如何?”
矮小黑袍人听了此话,像是吃了狗屎,憋闷至极,嘴上却道,“玩笑,老朽就是开个玩笑,按规矩办就是!”
双方谈妥,交易很快达成,许易收货了莽牯珠,共七万金的金票,手中的现金,终于不再捉襟见肘。
至此,许易该卖的都卖了,该买的都买了,心念闪入须弥环,见了今次所得,险些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言蔽之,他此行圆满甚至超额的达成了既定目标!(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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