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妆台前坐了一个小时,头发,衣服,首饰,只剩下最容易穿的鞋子,走时再穿也一样。
“大红色……”
沈篱不由的看着镜中的自己,她的长相并不算是古典,但经过美容师一番收拾,瞬间变成古典气质美女了。
尤其是身上的旗袍,不得不说霍宗涛送的衣服,眼光真不错。
管家旁边笑着道:“这件衣服很合适您。”
大红这种颜色,实在太过于鲜艳,尤其衣服款式还是旗袍。
气质稍稍差点,真的穿不住。
霍宗涛亲身送上门的衣服,不穿不合适。要是沈篱穿了不合适,到除夕宴会上,那么多霍家人在,别人看到了,也是很丢脸的事。
从某方面说,衣服也是霍宗涛的第一个考验。
“嗯,老太爷的眼光真不错。”沈篱说着,这是真心话。
跟着霍斯域这么久,各种名牌,名裁缝的手笔也算穿过不少。
这件大红旗袍,本来颜色太艳,放到旗袍的款式上,更是俗中之俗。
但这样款式做下来,不但丝毫不恶俗,反而显得十分高大上。
实在没想到,霍宗涛一个那么大男子主义,竟然会懂女人的衣服,实在出乎意料外。
“老太爷向来是十项全能,样样精通。”管家说着,脸上表情十分自豪。
“十项全能?连女人的衣服都懂?”沈篱惊讶。
本以为是霍宗涛身边的人挑的,然后让霍宗涛过目,然后霍宗涛选出来的一件。听管家这么说,好像真是霍宗涛自己挑的。
十项全能的男人很多,但全能到连女人的衣服都懂,那就太全能了吧。
“老太爷是天才,年轻时杂学旁收,学了许多东。”管家笑着说,用充满膜拜的口吻道:“老太爷,天生就是与众不同的。”
人与人之间,除了出身的不平等外,才能上的不平等更让人无力。
许多人终其一生学不会一样,但有些人,好像被命运大神眷顾着,不管什么东西,只要看一遍就会。
霍宗涛就是这种人,不管什么东西,看一遍就会了,然后很快的就因为无趣丢到了一边。
这样的才能……
让人连嫉妒的情绪都没办法产生,只有膜拜的份。
“原来如此。”沈篱听得惊讶之余,也有几分感慨。
投胎到霍家,出生的一瞬间就比别人高贵。这本来己经够让人羡慕嫉妒恨,结果还是万能天才,心情瞬间复杂起来。
人跟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不由想到霍斯域,从某方面说,他与霍宗涛还真有点像。
这对爷孙俩,都是让人无语以对,只能低头膜拜的存在。
管家又道:“有次我跟章纵先生聊天,他用很感慨的口吻说,老太爷也是太有才能了,所以多少有些寂寞。”
“寂寞?”沈篱惊讶的挑挑眉。
管家这样的口吻,让她突然想起来一句话,boss会做坏事都是因为寂寞。
实力实在太强大了,没什么做不到的,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所以好寂寞啊~~~
折腾吧,把所有人都折腾起来,世界热闹了,boss就不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