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酒一杯一杯的喝,越喝越觉得难过,尤其是对比松本翔和蔷薇的幸福甜蜜,上官煜更加觉得自己活得失败。
他将酒杯重重往面前一摔,起身道:“我走了,你们继续!”
别人的幸福太刺眼,还不如回到自己的小角落,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失落。
“别啊,哥,我们回家!你都好久没回家了,我们让李管家给我们做好吃的……”
蔷薇眼中只有上官煜,眼看上官煜不开心了,她也跟着不开心,扔掉松本翔就要去把上官煜追回来。
松本翔本是十分大度的一个男人,但一旦涉及到蔷薇的事,他就变得小家子气十足。
松本翔拉住蔷薇道:“煜心情不好你就不要去烦他了,让他一个人静一静不好吗?”
“你懂个屁,哥现在就需要人陪,需要人安慰!!”
“我也需要人安慰,你怎么不安慰我啊!!”
看这架势两人是要吵起来了,刚刚还甜甜蜜蜜的,转头就对喷,这早已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了。
可见幸福这东西真的很脆弱,他们两个能成功走到一起一定也是吃过不少苦头的。
上官煜俊脸扬起一抹让人心疼的微笑,他朝两人招招手道:“我没事的,不用担心我,走了!”
“哥……”
“哥什么哥,我才是你的哥,你的情哥哥!!”
松本翔快要嫉妒到死,明知道这小丫头对煜只是纯妹妹对哥哥的担心,可他还是忍不住要吃醋,要小心眼,真不像是干大事的人会有的气魄。
“松本翔,你发什么神经!!我讨厌你,讨厌你,小心眼,讨厌你!!”
“好啊,终于说出心里话了吧!”
松本翔就跟个怨男似的揪住蔷薇的一句话不放,十足的小孩子模样。
这场爱情里,其实真正的小孩子脾气不是蔷薇,而是送本翔。
“呃……”
上官煜本想上前劝几句,本来他的生活已经够苦情了,便不想别人也跟着一起苦情。
但一想自己才是矛盾的源头,顿时觉得还是立刻退散比较好。
离开酒吧后,上官煜来到台北繁华的街头。
尽管四周都是人,他却觉得自己好孤独,昏黄的路灯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
来到中心广场,忽然看到一幅巨型led广告牌,上面的女人戴着水晶后冠,面带优雅微笑,浑身散发出高贵优雅的气质。
这是一则公益广告,是为非洲儿童设立的慈善基金,广告里的女人无论是气质还是笑容都和这则广告的主旨那么的贴和。
她如同圣母玛利亚,把温暖和爱散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如同几十年前的奥黛丽赫本,让人爱慕,却又只能仰视……
看着看着,上官煜笑了,笑着笑着,他又哭了……
没有声音的哭声,却带着眼泪,他不知自己这眼泪是从何而来,只是觉得不过是一两个月的时间,他和她却离得好远好远……
饶梦语……
这三个字,不再只是一个名字,她已经成为了一种符号,一种备受拥戴和推崇的符号,是所有人心目中最美的公主,最善良的女人。
而他呢?
上官煜苦笑的摇摇头,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她了,他失去了再和她在一起的勇气,尽管他的自卑来得莫名其妙。
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在街头上逛了,穿一件简单的牛仔裤,随意的配一件polo衫,没有定制西装,没有讲究的发型,不需要应酬,不用面对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只是这样在街上闲逛,走到哪就是哪,这未必不是一种幸福呢?
只是啊,幸福是需要分享的,一个人的幸福那不叫幸福,那叫孤独!!
不知不觉的,上官煜又走回了蓝瞳的住所。
他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还会回来,也许是相处的这一个月,所有的不习惯已经成了习惯。
有时候上官煜忽然会觉得,也许蓝瞳这种女人才是最适合他的!
因为他和蓝瞳都是那种肮脏不堪的人,如果跟饶梦语在一起,他只会污染了她……
推开门,屋子里黑呼呼的没有一点声音,只有水滴滑落到地板的声音。
上官煜皱着眉,忽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将房里的灯打开,却没有看到蓝瞳的身影。
他来到浴室,映入眼帘的场景触目惊心!!
“蓝瞳!!”
这是两人相处一个月以来,上官煜首次叫蓝瞳的名字,也不知是担心,还是惊讶!!
只见蓝瞳赤身**的躺在雪白的浴缸,她修长的手臂耷拉出来,上面深刻的沟壑鲜血已经凝滞,呈暗紫色,看起来分外的吓人……
浴缸的水被鲜血染红,漫到地板上四处都是,上官煜脚踩着的似乎就是女人的鲜血!!
上官煜冲到蓝瞳身边,他扳过女人的下班,发现她早就没了呼吸,表情是忧郁安详的。
他怔怔的跌坐在地板上,不知该作何反应……
蓝瞳死了,以最爽快的方式结束了她的生命,只留下一封遗书和一张胃癌晚期的病例。
“如果你还会回来,那么谢谢你,我听你的话,选择彻底的离开这个世界,再也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困扰,只求你能原谅我曾做过的一切,因为我爱你,至死不渝……”
上官煜握着这张遗书和病例,久久的无法呼吸,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被触碰到了,好痛!
忽然明白了,他其实不恨蓝瞳,恨她做什么呢?她做那么多,不过是因为她爱他,本质上蓝瞳并没有什么错。
他恨的其实是他自己,明明是自己没本事,给不了心爱的女人幸福,又何苦怪到另一个女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