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如此美味(1 / 2)

见状,白胡子眼睛一眯。

“红发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红发香克斯毫不畏惧,迎头说道:“不干嘛,我只是吃我的那部分。”

不止他们,其他人也纷纷大打出手,不过确是用筷子在争夺自己吃泡馍的份额。

见状,米霍克一脸懵逼!

你们好歹也是堂堂的四皇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我一定是认识假的四皇!

不过,米霍克手头却一点都不慢,趁着别人抢得热火朝天,他却如天上的老鹰捉小鸡,找准一个机会,筷子咻的一下,便扎入锅内,将一部分泡馍夹到自己碗里。

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出现在面前,米霍克端起一小碟辣子酱倒了进去,用勺子搅一搅奶白色的羊肉汤,上面立刻漂起一层鲜红的辣椒油,格外的吊人胃口,惹人心神。

米霍克剥开一个甜蒜放入口中,嚼一嚼,酸甜辣香立即充满了唇齿间,再舀上一勺珍珠般的白馍丁。

“香中带咸、咸中带香!”

“太美味了!“

米霍克一脸满足,再夹上一片鲜红色的羊肉,喝一口羊肉汤,细细品味,鲜香可口,又不油腻,反而有一种清香之气,如果在配上翠绿的香菜和黝黑的木耳,那真是让人飘飘欲仙,涎垂三尺!

“咕噜咕噜”

米霍克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碗汤,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泡馍历史悠久,传承上千年,里面充满了历代名厨的智慧结晶,所以才会如此平易近人,而且还那么好吃。

杨明可以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得以做出如此美味的料理。

据说,在唐朝时期,为平息安史之乱,大军队来到了长安,他们随身携带着干粮,也就是现在的砣砣馍,当时馍又干又硬,不好食用,他们就用羊肉汤泡着吃。后来被长安城的百姓学会,逐步改良,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羊肉泡馍。

还有另一传说,相传宋太祖赵匡胤未得志时,生活贫困,浪落长安街头,一天,身上只剩下两块干馍,因丈干硬无法下咽,恰好,路边有一羊肉铺正在煮羊肉,他便去恳求给一碗羊肉汤,以便把馍泡软再吃。

店主见他可怜,让他把馍掰碎,浇给了一勺滚烫的羊肉汤泡了泡。赵匡胤接过泡好的馍,大口吃了起来,吃得他全身发热,头上冒汗,饥寒全消。

十年后,也就是公元960年,赵匡胤当了北宋的开国皇帝,称为太祖。

一次出巡长安,路经当年那家羊肉铺,香气四溢,不禁想起十年前吃羊肉汤泡馍的情景,便令停车,命店主做一碗羊肉汤泡馍。店主一下慌了手脚,店内不卖馍,用什么泡呢?忙叫妻子马上烙几个饼。待饼烙好,店主一看是未发酵的,又不太熟,害怕皇帝吃了生病,便只好把馍掰得碎碎的,浇上羊肉汤又煮了煮,放上几大片羊肉,精心配好调料,然后呈给皇上。

赵匡胤吃后大加赞赏,随即命随从赐银百两。这事不胫而走,传遍长安。于是来店吃羊肉汤泡馍的人越来越多,形成长安的独特风味食品。

米霍克摸着稍微鼓起的肚子,眼中若有所思。

“怪不得红发他们如此期盼吃到杨明烹饪的料理。”

“如此美味的美食,真是平生罕见哪!”

米霍克看着面前再次夹来的一碗羊肉泡馍,就像看着一件完美而又杰出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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