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萱呆若木鸡,就像是心脏钉了木棍的吸血僵尸,煞白着脸看着他消失在视野里。
………………
整整一个星期了,陆宝贝这几天一直很忙,用她的话说,她忙得像一只狗。
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服装设计师出道。
即使有范娜教授协助,但她应付起来仍然很吃力,因为服装设计师并不只是靠努力就能做到的,还需要天生敏锐的时尚视角。
为此,她需要费大量的时间在逛街上。
她在一周内走掉了三双高跟鞋,之后每次出门都会换成平底鞋。
而且,她费更多的时间泡在各种秀场上,费更多的时间在工作室里,创作设计图,将各种颜色的衣料制作成衣服。
不满意时再拆掉,重新又做,如此反反复复,有时候甚至可以在工作室内一坐就是十多个小时,不吃不喝,偶尔打个盹小睡一会儿。
有时候实在是太想念皇甫冽了,就会把他留下的那封亲笔信打开,反复一遍遍地浏览。
一开始总是会不知不觉中流泪到满脸泪痕,之后,看那封信似乎成了她开始每个新的一天时,必须做得第一件事。
它就像是她的精神寄托,每当她感到累,或是感到迷茫的时候,只要拿出它来看一看,心里就会舒坦很多,就会把那些轻愁淡怨全都压下去,然后埋头专心再战。
因为总是随身带着那封信,信封信纸都被反复褶皱得有些破旧了,信纸也开始发黄。
陆宝贝担心它被撕坏,便找来保鲜袋将它密封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它被撕毁了。
可以说,这一个星期对她来说,简直是漫长的七天。
ps:男主终于要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