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抹杀(1 / 2)

之前已经说过,金仙,实际上已经是仙道的极限,太乙大罗,实际上已经走在了超脱仙道的路上。

而金仙作为仙道的极限,即使是同一个境界,强弱也有可能是天差地别。

在这之中,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看是否能掌握一丝法则之力。

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才算是走上了突破太乙之路,而若无法掌握法则之力,再怎么修行亦是无用。

而想要掌握法则之力,只能看悟性和机缘,苦修是没有用的。

一名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初期的修士,甚至可以碾压一名没有掌握法则之力的金仙后期的修士。

二者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沈归现在掌握的法则之力有两种。

一种是土之法则,乃是北冥玄龟之身与地脉相连,自然而然就掌握了。

另一种,则是源自于沈归混沌魔神之身所执掌的那一大道的法则。

然而,沈归当初就没搞懂自己掌握的究竟是什么大道,现在自然也没搞懂自己掌握了什么法则,所以他能够使用的其实也就是土之法则了。

而就算沈归身上的两种法则之力只能动用一种,拿来对付三名真仙境界的存在其实也算是大材小用了。

反手之间就被沈归直接定住,那三名真仙境界的妖族不禁面色大变。

然而,沈归从北俱芦洲一路走来,抹杀掉的见财起意的修士早已不止一个两个了,现在动起手来自然不会有什么犹豫。

用土之法则定住三人之后,沈归一闪身便出现在其中一人身前,反手拍在那人头上,然后那人便从头至尾直接化作一阵黄尘飘散了。

“莫要怪吾心狠手辣,既然尔等想要谋财害命,就要做好身死道消的觉悟。”

语气平淡,沈归已经走到了第二个人身前。

反手拍下,第二个人亦是元神连同肉身一起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土之法则湮灭成灰尘。

最后就只剩下了那穿着花绿长衫的青年。

看着沈归轻描淡写的就杀了他的两个帮手,连元神都没留下,现在又朝他走来,那青年满脸惊恐,慌忙大喝道:“你不能杀我,我是青芒山的人,我们山主是一名金仙巅峰境界的大能,突破太乙指日可待,你若杀了我,我们山主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哦?”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