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小火苗(1 / 1)

<content>第二天早,陈旭刚到公司大厦的一楼,碰到几个别的部门的同事跟他热情地打招呼。出于礼貌,他也回以微笑。了楼后,一路碰到的人,不管认不认识,熟不熟的,都跟他打招呼。他真没想到,昨天的事,在公司里影响这么大。仿佛一夜之间,他成了公司的名人。等他走进电子营销部的时候,其他同事都围了来,七嘴八舌地问起昨天的事情,弄得他有点难以招架。直到罗希云进来,他们才散去,回到自己的座位。“陈旭,那个双人游,你准备跟谁去啊?”戴子欣调侃地说道。“当然是折现。”陈旭想都没想回道。先不说找谁去的问题,他所知,不少这样的旅游,都有陷阱在里面,连包不包来回机票都没说明,谁知道里面有多少坑,还是折现实在。等明年他参加飞镖赛,赚了大把的奖金,有钱又有闲情,想去哪里旅游去哪。折现后,有五万块,算扣掉税,也有四万吧,加年终奖两万,再加这一个多月开面馆赚到的两万多,还有离职时能拿到的这个月的工资,总共有十万了。他的存款,还是第一次超过六位数,简直是美滋滋。开完例会后,陈旭正想去询问一下,怎么领昨天的奖,财务部的刘总监过来了,找他谈领奖的事情。陈旭很意外,一个年会抽奖而已,居然让一位总监亲自出马。这应该是昨天罗希云发飙过后造成的影响吧。两人去了会客室谈,刘总监态度很客气,问他是想参加这个二人游,还是折现。陈旭说想折现,对方立马拿出了相关的件,让他签名,并且说,今天之内,钱能到账。陈旭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效率,不由感叹,有人罩着的感觉,是不一样。最后问起交税的问题。刘总监微笑着说道,“五万是税后。”一瞬间,陈旭对自己辞职的念头,产生了动摇。在公司里,有罗希云的大腿可抱,似乎非常有前途啊。这样的念头也是转瞬而过。算再有前途,也是依靠别人成事。又怎么得凭借自己的本事打造出来的事业。以前没得选,只能给别人打工。现在,他要自己做主。…………接下来的十几天,陈旭越来越悠闲,手头的工作,都被老唐接手了。老唐之前也是做类似工作,手特别快。班以来,他第一次变得无所事事,说实话,有点无聊。幸好,这种日子很快结束了。办完离职手续的当天,他请了部门所有同事,到面馆来,亲自下厨,给他们做了两桌菜。“陈旭,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跟他关系最好的戴子欣尝过他做的菜之后,惊呆了,“怪不得你要开饭店,你这手艺,肯定能成功的。”其他同事纷纷表示赞同,有人提议道,“到时候,部门有什么聚会,到陈旭开的饭店吃行了。”“同意,这水平,好多大饭店都不啊。”陈旭笑道,“行啊,到时候给你们打折。”有人调侃,“我说陈旭,你可真不够意思,有这么好的手艺,居然一直藏着,不让别人知道。”戴子欣说道,“是,要是早知道,我天天去你家蹭吃。”老唐幽幽地补充了一句,“我跟他同事两年,都不知道他会做饭。”一时间,其他同事纷纷对他进行言语的讨伐。直到他答应开店的时候,一定会请他们再吃一顿,他们才暂时放过他。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才结束。人很快都走了,只有老唐留下,帮他收拾残局。陈旭在里面洗碗,老唐在外面扫地。“陈旭,这些垃圾倒在外面的垃圾桶……”老唐提着垃圾铲,走到门口,抬头一看,不由愣住,后面的话也忘了。“嗯,倒那里行了。”陈旭回了一句,怪怎么没有声响,抬头一看,也愣住了,只见罗希云正向这边走来。“罗,罗总。”老唐太意外了,说话都有点不利索。“嗯。”罗希云朝他点了点头,向门口走去。陈旭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那个,我想起家里有点事,先走了。”老唐连忙把垃圾倒进垃圾桶,说着,溜了。面馆里,只剩他们两个,旁边原本有些嘈杂的烧烤摊,突然变得安静了许多。那些男顾客,都被罗希云吸引了注意力。有的大胆地看过来,有的偷偷地瞄过来。罗希云站在门口的位置,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包,略微打量了几眼,开口说道,“我是过来看看。”说完,转身要走。陈旭这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道,“来都来了,吃碗面条再走吧。”她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走到刚刚清理干净的桌子前,看了一眼凳子,坐下了。不过几分钟,陈旭端着面条过来,放到她的面前,说,“这是我店里的招牌鲜肉面。”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筷子我刚刚从消毒柜里拿出来的。”罗希云默默地接过筷子,夹起面条尝了一口,目光,似乎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手的动作,有了明显的停顿。“怎么,不合口味?”陈旭见她这个样子,问道。她摇了摇头,说,“味道很好。”接下来,她没再说话,慢条斯理将一碗面条吃完,放下筷子,从包里拿出纸巾擦了擦嘴,站了起来,说,“祝你生意兴隆。”“我送送你。”陈旭说着,起身将面馆的卷闸门拉下来,跟隔壁烧烤摊的老板说了一声,让他照看一下。“走吧。”两人一同向小巷外走去,彼此之间,隔着二十公分的距离。罗希云没有说话,陈旭也不知道说什么,这样默默地走到路口。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停在路边,他忍不住问,“你换车了?”“嗯。”罗希云走到车门前。陈旭看着那辆红色的跑车,再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两人之间那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巨大鸿沟,这道鸿沟是如此之深,让人望而生畏。罗希云拉开车门,走车。一阵寒风吹来,掀动着陈旭的头发,也刺痛着他的脸颊,片刻后,又变成了一片麻木。“为什么要帮我?”他张开嘴,说话的时候,呵出白色的雾气,马又被风吹得零散。罗希云手已经抓住门把,正要关门,听到他的问话,眼睛看着仪表盘,说,“我只是看不惯。”“没有一点点出于关心吗?”砰。车门关了,嗡的一声,低沉的引擎轰鸣着,仿佛在宣泄。两秒后,车窗突然打开一道缝,引擎声变低了,她的声音传了出来,“现在问,不嫌太迟了吗?”话音刚落,红色的法拉利已经窜了出去,转眼间消失在夜幕。陈旭看着车子消失的方向,脸露出了笑容。在寒风,他的心里却仿佛有一朵小火苗,暖暖的。ps:这本书写到这里,已经接近二十五万字,自我感觉,风格还算统一。我一直觉得,看一本书,像跟这本书谈一场恋爱。当你从一见钟情(一口气看完),到日常相处(追更),你会渐渐发现,它的身有一些缺点(节奏慢,更新不够快),这很正常,谁还没个缺点呢?你的心里渐渐不慢,开始埋怨,拌嘴,甚至吵架,都很正常。直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无法忍受它的缺点了,你威胁它,再不作出改变,我要怎么样怎么样。但是,如果它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做出了改变,它还是那个当初你喜欢的那本书吗?你当初喜欢它,不正是因为它独特的气质吗?它也许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惊艳的。但它一定是独特的,在茫茫的书海,你一眼将它辨认了出来。现在,你想让它变得像其他庸脂俗粉一样,抱歉,它做不到。如果你实在无法忍受,你可以尝试着先放一放,让这段关系冷却一下。可以让它搁在你收里的某个地方(书架),也可以将它抛到脑后。等到某一天,你突然想起它,或者,在书海重新相遇。也许,还能再续前缘。如果你已经厌恶了。那么,你可以跟它说清楚,也可以默默地离开。但请不要恶语相向。毕竟,它曾经给你留下过美好的经历,不是吗?和平分手,大家都能留下美好的回忆。不要反目成仇,那样,对彼此,都会留下伤害。如果,你做得太过份,也许,它会这样消失在茫茫的书海。也许几年后,你午夜梦回,想找回当初那本气质独特的书,最终,却只能空留遗憾了。最后,感谢那些一直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正是你们的喜欢,让我享受到了写作的乐趣。</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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