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艾斯明显认真的多。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这类字母字其实规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触类旁通。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后,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
“莫顿先生,我已经熟记了三十二个字母,现在想提前借阅语法书,可以吗?”
莫顿检查了下艾斯记忆的效果,发现他确实熟练记住了三十二个字母和音标。
“语法教材可以提前借给你,这是未来几个月的课程,你自学可能会有很多疑问,做好记录,在我明天开讲时,你可以带着问题来听课,效果会更好。”
艾斯接过羊皮纸做成的小册子,上面写着通用基础语法彼得著。
艾斯心中已经定好了学习计划,直接生啃语法书固然比较困难,但是自己是有母语环境的,正确发音配上熟悉的词义,基本上都能理解。
至于不确定的部分,可以每天集中向莫顿提问,这样估计不到一周,就能把正确的语法习惯打好,直接开始阅读了。
艾斯的学费很少,所有他必须提高效率,更快的学习。
晚上,艾斯锻炼完格斗技巧后,抱着借来的语法书,对着炉火,无视了罗蒙“铛铛!”的打铁声,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基础语法。
罗蒙看着认真学习的艾斯,内心有些柔软,又有些愧疚。他把打好的制式短剑放在一边,轻手轻脚走了出门,怕打扰到儿子学习。
他今天去了趟酒馆,通过酒馆老板,放出风声要出售一套家传的全身重甲。
一套重甲打造起来极为复杂,罗蒙自己都还没这水平,他的水平只能打造些制式农具和武器、盾牌。
因为技术含量高,所以重甲非常昂贵,一套全身重甲,几乎等价一套第八街区的别墅。
这重甲不能急卖,不然会被杀价太狠,好在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等一个合适的买主。
第二天,天蒙蒙之时,艾斯就顶着熊猫眼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他早早的到了后院,一边闭目温习语法知识,一边等候莫顿。
莫顿身为博学者彼得的助手,自然勤奋异常,毕竟老师就是极度勤奋之人。他一大早就处理好老师的琐事,来到后院,发现艾斯已经早早等候了。
他嘴角微微上扬,看到艾斯这样勤奋,就想起自己求学之初,是时候给可爱的学弟一些指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