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虽然挺气仆人的,不过,看他这么可怜的样子,忍不住出口求饶,“宋小姐,他也不是有心的,能不能”
“不能!”大小姐想也不想的拒绝了,“任大哥,这是我们宋府的家事,你还是看着就好。”
“呃”
任一摊摊手,退居一旁。原本他乡遇故知的喜悦,霎那间被冲淡了不少。
看着大小姐镇定自若的指使仆人,教训仆人,恍惚间,他竟然有种不认识了的错觉。
仆人“噼里啪啦”被一顿打后,大小姐才信步走到任一跟前,“对不住任大哥了,才一来就和你们发生这么多误会,真的是”
“无事,都已经解决了,知道你现在状态不错,我也放心了。
那个我们还急着赶路,就不耽误了,告辞!”
任一拜别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大小姐张嘴想要说点什么,手抬起来半响,最后又缩了回去,只是怔愣愣的看着任一一群人,慢慢的消失在官道上。
连同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一天野狗。准确的说,那狗不是消失,而是死亡。
就这么莫名奇妙的死在茶摊里面。
好在茶摊掌柜的见机得快,趁着宋家人没发觉的时候,就把野狗拖到一旁的山旮旯里,准备让其曝尸荒野。
丫鬟小梅有些遗憾的看着,叹息一声,“小姐,你为何要这样对任大哥?”
“他只是个凡夫俗子,我和他不是一路人。”
大小姐也就是曾经的娇客,她身上的千千结已经完全解开了,也就是,了结凡俗事物,她就能随着师傅武真人修行而去。
到时候,她们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与其将来叹息,还不如一开始就断了各自的念想。
她对于这个任一这个男人的心思,真的很复杂。
说欣赏?任一似乎也没什么可圈可点的东西,能让她一个见过世面的世家女高看一眼。
说他能干?他在太壹宗里面时,修炼的拳脚功夫,连她家里的侍卫都还不如。
说他英俊帅气?似乎也就清秀点,还达不到貌比潘安的地步。
说他有才气?那就更不可能了,一个乞丐出身的人,能识得一些字,已然是天大的聪慧了。
那么,就在刚才,她见到他的一刹那间,心跳停了那么一息又是为了什么?
她真的很欢喜再见到他,却又不能让自己沉迷在这个男人身上。复杂的情绪让她看起来,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每日里倒霉不断,忧愁柔弱的小女子。
却说任一他们走的是官道,路途还算平整,加上修道之人脚程也快,很快就冲到一个人口比较萧条的小镇。
这个镇,在来之前,毛显得和他就曾停留搜刮过物资,彼时,这里还人流如织,往来贸易频繁。
这才十天半个月没见,已然大变样。街上一个行人没有,甚至有几乎人家,房门大开,里面安静得犹如鬼域,黑漆漆让人畏惧。
“喂!里面有人在吗?再下路过讨点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