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番外·共毡揽山雪
江湖出了件大事:
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
据说,是突发奇想,要试试西洲的极原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遇上万载一遇的大寒潮,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消息一出,众议哗然。
要论西洲人冬天最怕什么,非寒潮莫属。这西洲,本就是十二洲中地势最高峻孤寒的一洲,一到冬天千山覆雪万河冰结,刀子风呼呼啦啦,能把城门从初冬封到春中。而雪潮一下,刀子风就成了白毛风。
白毛风一起,天是白茫的,地是白茫的,天地之间成了雪毯,驭舟之术再高超的修士也不敢在这种天气行舟。在山谷峰脊上赶路的旅客,冻僵的尸体,过上百八十年都不见得能被人从雪里刨出来。
“前些年,倒不是没人打寒潮里活下来,这小公子,运气好一点,未必就不能活下来。”小酒肆里,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仇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小少爷的尸骨刨出来,一位茶贩子听不下去,插口道,“寒潮没个定数,谁也料不到,大伙儿还是积点德吧。”
他劝得诚恳,其他人却看傻子一样看他。
把他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侧有人道:“这位兄台,怕不是没听说过这仇家小少爷?”
见茶贩摇头,那人了然,笑道:“往常从寒潮下逃生的,哪个不是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寒痛的大毅力之辈?可这仇家小少爷,那就是泡蜜罐长大大……黛梅绸知道吧?一尺百金的布。比大姑娘的脸蛋还滑,人仇少爷硬是穿不了!太糙!皮都被磨红了!”
茶贩目瞪口呆:“这、这!”
“这种细皮嫩肉的娇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仇家动作快一点,倒还有可能找个全尸。慢一点的话……”说话的人一耸肩,“骨头渣都找不到。”
……………………
落单的小少爷还没变成冰渣。
不过也不远了。
雪沙沙沙地从头顶的冰谷缝隙打下来,挤在狭窄裂谷里躲避白毛风的羚羊驯鹿雪狼等动物偶尔抖一下身,把堆高的积雪抖掉。仇家的小少爷裹了件火红的毛氅,缩在几头巨大的雪狼中间取暖。
小少爷的运气其实很不错。
飞舟被大寒潮冻得坠毁后,先是走狗屎运地被一只有救助雏鸟习性的红凤接住,没直接摔成摊烂泥。后边虽然被发现不是同族,但大抵是看在他生得小的份上,寻了处雪原上的冰谷把他放下。
堪称“帮人帮到底”的典范。
换个普通修士,在冰谷中躲一躲,挨一挨,十有八九,能捡回条命。
问题是……
仇家小少爷不属于“普通修士”的范畴。
他金贵到惊天动地,娇气到无人能敌。
东洲丝织业有个玩笑,说是仇少爷穿了,肤上红痕鲜明的,可以算是上等布料。红痕浅淡的,可以归入上上等布料,红痕几不可见的,就可以算作极品布料。轻柔无痕的,方为天字好布料……玩笑未免有调侃夸大之处,但这仇家小少爷的娇贵也可见一斑了。
眼下,仇小少爷距离冻成冰渣,也就还差一两天的功夫。
冷。
真的冷。
冷得他连把大氅裹紧一点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拼命把精致的脸往毛领里埋,白瓷一样的脸颊冻出一层不正常的红,小扇子一样的睫毛盖了一层细细的白霜,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摔死呢!
仇薄灯悔得肠子都青了。
摔死要痛也就是一闭眼的功夫,说不定连痛都还没感觉到,就直接魂归西天了。哪像现在,细细密密的冷气,打四面八方针一样钻进骨头缝里。要是能直接冻到失去知觉倒也还好,偏生他虽然是个不成器的纨绔,但好歹也是世家出身,血脉相传的几分灵气在那里。好死不死地吊着他的灵识。
凌迟都没这折磨人。
不过,仇薄灯估摸,就自己那三猫两脚的灵气,顶多也就撑到今夜子时。
子时一过,就能走个痛快了。
正琢磨,身边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抖了抖背,哗啦啦,砸下一大堆的积雪。
仇薄灯:“……”
挺好的。
一步到位,直接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