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聪明如他,怎么会看不出她只是在演戏气他?
飞快的从他手中夺过那只泛白的帆布包,藏在身后,跑下了楼。
这大概是她出狱以来,在他面前最卑微的一次。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这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天生的贱人,一种是犯贱的人。
程欢属于前者,而她,大概就是后者。
有人说过,放下,其实很容易。
不要见,不要贱。
很久以后,再回想起这一幕,她恨不得能坐时光机回到过去,把现在这样没出息的自己掐死。
在楼下,遇到程欢,看到她狼狈的样子,假惺惺的问:“小染,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从后面跟上来的裴锦年也说:“一起吧,吃完饭送你回去。”
什么饭?散伙饭吗?还是这对渣男贱女的庆功宴?
她握成拳头的手有些抖,死死的按下,不能输,不能输。
眼泪却有点不争气的在眼眶打转。
哔——
忽然马路对面响起一声刺耳的喇叭。
她循声望去,只见一辆拉风的白色兰博上走下一个男人,圆领米色针织衫,磨白的修身仔裤,深蓝色休闲鞋,脸上还架一款招摇的大墨镜,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
他靠在车门上,冲薄染吹口哨:“喂,我说,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完事啊?小染,我餐厅都订好了,再墨迹下去没位子了。”
他说完,摘下墨镜,递给薄染一记飞眼,拿起引擎盖上的鲜花向她走来。